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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起草《不动产登记管理条例》以人查房仍禁区

上海写字楼网    来源:中国经营报        浏览:

在被明确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地位后,国土资源部(下称"国土部”)已经开始着手起草制定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法律法规草案和相关规章草稿。在这些法律文件中,亦可能涉及到引发各方争议的"以人查房”的有关内容。

除部署工作准备起草《不动产登记管理条例》外,国土部还部署有关司局准备起草《不动产登记管理办法》,并编制相应技术标准。按照国务院工作部署提出的要求,起草相关法律法规的工作须在2014年6月前完成。

对于受到各方关注的"以人查房”问题,将本着"依法查询”的原则作为对社会功能服务的重要组成内容。但是,按照当前法律框架,个人"以人查房”的查询服务在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后,或将仍是禁区。

法规起草

国土资源部已经和中编办沟通,拟在国土部管辖下,设立"不动产登记管理局”统一负责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工作。

"部长办公会上确实做了部署,一个是"条例",一个是"办法",现在前期工作已经开展了。”12月29日上午,国土资源部一位不愿具名的官员向《中国经营报(博客,微博)》记者证实。所谓"条例”即是《不动产登记管理条例》,所谓"办法”即是《不动产登记管理办法》。

按照国土资源部的工作部署,《不动产登记管理条例》(下称"条例”)主要划定不动产登记所涵盖的范围、不同级别登记机关的权责义务、不动产产权拥有人权利、义务等;《不动产登记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则着重于规定不动产登记的流程、手段等技术性内容。

目前,该项工作由政策法规司、地籍司等部门共同负责。与此同时,国土资源部已经和中央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称"中编办”)沟通,拟在国土部管辖下,设立"不动产登记管理局”统一负责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关工作。该机构筹备中的部分有关业务人员,也参与了"条例”和"办法”的起草准备工作。

按照国务院对国土资源部等中央职能部门提出的要求,"条例”的起草工作须在2014年完成,并上报国务院。在此之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称"住建部”)、国土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家海洋局等,已经就不动产产权登记问题进行协商。其中,国土部与住建部就房屋产权登记的技术问题,进行了多次沟通。

除准备起草"条例”"办法”外,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在部长办公会上还部署了制定不动产登记技术规程和数据库标准的相关工作。目前,该项工作尚未有明确的时间节点要求,但是被要求尽快开展,并与"条例”和"办法”起草制定的有关工作"同步”,甚至部分"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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