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审核通过了《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法规》不仅拓宽了单用途卡的定义,明确了主管部门,并对单用途卡管理所涉及的信息对接、风险警示、信用治理等明确了一整套监管制度。 上海率先对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立法 最终通过的《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明确了对单用途卡的定义和适用范围,拓宽了监管覆盖面。 根据《规定》,单用途卡是指经营者发行的,仅限于消费者在经营者及其所属集团、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兑付商品或者服务的预付凭证,包括以磁条卡、芯片卡、纸券等为载体的实体卡和以密码、串码、图形、生物特征信息等为载体的虚拟卡,但兑付特定商品或者服务除外。 全市统一的单用途卡协同监管服务平台是本次立法的核心,根据《规定》,协同监管服务平台将归集经营者单用途卡发行、兑付、预收资金等信息。 目前,平台已初步建成,共有265家经营者的预收资金等相关信息,可以通过平台进行实时监管,下一步将继续推进经营者接入平台,并将向消费者开通,消费者可以查询经营者基本信息、预收资金风险防范措施以及所持单用途卡余额、信息对接等情况。上海市商务部门将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 近年来,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经营者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频发,2017年,上海由单用途卡引发的相关投诉达12106件,涉及经营者3887家,其中关门跑路1864家。 为了加强对经营者的有效监管,《规定》中对于经营者不及时向平台传输信息、不设立资金风险警示等违规行为,也设置了相应的处罚条款,同时,对经营者关门跑路、一年内两次违反本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将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据了解,《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上海市商务部门也将根据法规授权,出台一系列配套管理办法。 预付卡消费没有原罪,从某种程度说,商家和消费者是双赢。但是,这是建立在商家诚信和守法经营基础上的,否则消费者的利益就毫无保障可言。 为了保护消费者不再受此困扰,上海已经迈出了第一步,我们期待更多的地方能够借鉴上海的做法,加强对预付式消费的监管,不能让预付卡把消费者"卡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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